办事依据为:《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〈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。
办事程序:准备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,持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下岗失业凭证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,向街道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办理《再就业优惠证》的书面申请,填写《再就业优惠证》申领审批表(一式三份)。同时提供相关材料,街道办事处劳保所收到上述材料后,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审核工作,提出处理意见,并登记造册。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,要进行张榜公示(公示时间为3天),经公示无异议的,及时上报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。